关于成立天目山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预警体系建设,配合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天目山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莉萍

副组长:凌信钧

组 员:王 伟、吴马峰、徐书金、于迎旦、周建忠、吴 洪陈建光

附件:天目山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天目山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及时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妥善处理药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管辖

    天目山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本镇辖区内药品安全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药监局报告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二、事故报告

    发生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事故所在村药品安全信息员应按规定及时向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报告。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药监局报告。

    三、救援处理

    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接到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事故患者进行救助和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机构求助。

    四、事故终结

    事故救援终结后,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要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和今后改进意见。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沈晔   添加日期:201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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