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近日气温回升,清明将至,农事活动频繁,群众上坟祭祖增加,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易造成森林资源严重损失。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消防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村要在3月31日前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火险隐患大排查。
2、加大科学防火宣传,各村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森林消防火险预警、防控告示、火患教育等活动,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引导群众文明祭祖,加强对儿童、痴呆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护,护林巡查员要到岗到位。
4、各村要加强值班,安排好值班表,森林火险4级以上天气,值班人员必须到岗,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联系电话:63891042、63851003),并积极组织人员扑灭火灾,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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