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2011年我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为平稳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实现改革目标,现就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根据我镇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特将各行政村今年林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改革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明晰产权工作

1、制定林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的方案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贴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报请镇政府批准后实施,方案实施到位以后集体林地明晰产权率达到70%以上。时间要求:2011年6月底之前完成。 2、责任山新发证和补发证工作。本次林改过程中新到户的责任山和本次林改之前已到户但没有核发林权证的责任山要进行林权登记申请并核发林权证。村级林改工作小组要做好登记申请工作,对发证宗地进行四至勘界和相邻人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提出登记申请(按规定提供林地承包合同、宗地示意图、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并做好统计汇总。责任山发证率达到95%以上,并要求将从林业局领取的林权证100%发放到农户个人手中。时间要求:2011年9月底之前完成。 3、责任山林木所有权利的变更登记工作。2002年核发的责任山林权证没有将“林木所有权”一栏登记到农户,根据中央文件规定本次林改要将责任山的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到承包农户所有。各行政村要将已发放的林权证统一收集并登记汇总,将所要变更登记的内容填写清楚(提供《责任山变更登记汇总表》和宗地示意图,无需重新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统一上交进行变更登记。变更过程中若发现原责任山登记四至有误的按补发证程序办理(按规定提供林地承包合同、宗地示意图、林权登记申请表、公示证明等资料)。时间要求:2011年9月底之前完成。 4、自留山换发证工作。对一直由农户经营并且权属明确的自留山要统一换发林权证,原自留山证将不再使用。各行政村要将自留山证统一收集并登记汇总,将相关申请登记内容填写清楚(按规定提交《自留山换发证登记汇总表》、原自留山使用证、宗地示意图、公示证明、林权登记申请表等材料)。时间要求:2011年9月底之前完成。 5、均股均利工作。对采取均股、均利形式明晰产权的,要根据方案要求规范实施,对实行均股的集体林地要明确宗地范围,受益人口、股份分配数量、享受年限以及调整方案,登记造册并发放《浙江省山林股权证》;对实行均利的集体林地要明确宗地范围,受益人口、收益分配标准、享受年限以及调整方案,并将分配情况登记造册(不发放《浙江省山林股权证》)。时间要求:2011年9月底之前完成。 6、建立健全林改档案台帐。各行政村林改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林改档案资料和工作台帐。包括各类林改会议纪要、方案表决和公示记录,村级林改方案的批准文件;林权信息化建设资料;林权登记申请资料。

时间要求:2011年10月底之前完成。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沈晔   添加日期:2012-09-26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