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目山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大食品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临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原则在临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本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协同配合,科学处置。

二、适用范围 1、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疫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重大伤害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2、一次性造成1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重大食物中毒。 3、滥用违禁农资和药物致使食品药物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成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相关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办公室和单位人员组成。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总指挥:由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副总指挥:由镇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其职责: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下,指挥各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由镇党政办公室、综治办、中医院藻溪分院、西天目卫生院等责任部门组成。其职责: 1、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食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参与重大食品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综治办:负责维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重大食品事故的现场处理和调查处理。 3、中医院藻溪分院和西天目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4、责任部门:是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负有管辖或管理责任的办公室、部门或行政村,具体单位由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负责责任范围内重大食品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四、事故报告程序、要求及现场保护(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拨打120电话,同时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报市食安委。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报上级相关部门。 3、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 4、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事故现场保护重大食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重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五、重大食品事故现场处置根据事故类型,由总指挥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事故现场采访,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研究抢救方案,布置任务,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投入抢救;当地政府全面负责事故现场抢救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调遣,事故发生单位需要外界人力、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总指挥部,由总指挥部统一调度。重大食品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由乡镇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事故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1、现场处理组: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其他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助配合,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医疗救护组:由中医院藻溪分院和西天目卫生院牵头,相关部门协助配合,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和供应。 3、警戒保卫组:由镇综治办牵头,相关办公室和单位协助配合,负责采集样本、收集相关证据、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严防发生新伤亡事故。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及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指挥救援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负责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疏散人员。 5、善后事宜处理组:由综治办牵头,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6、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首长调动使用。(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按规定将事故情况省向有上级关部门上报。同时,及时将市领导的批示传达通报到事故处理人员。六、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镇政府有关办公室按照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根据行业对口关系,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七、其他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通讯网络系统,报镇政府备案。

天目山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谢莉萍 电话 63891056 手机 13868029626

副组长:

郑柏鹏 电话63894703 手机 13706710186

许月琴 电话63894708 手机 13989846935

张国荣 电话 63894312 手机 13750869666

俞卫国 电话63894320 手机 13868018528

成 员:

徐书金 电话 63894709 手机 13505817939

周建忠 电话 63891698 手机 13868027268

姚秋红 电话 63891042 手机 13305718569

俞关君 电话 63891698 手机 13968019166

陶利平 电话 63894705 手机 13386521996

应时华 电话 63894717 手机 13456981395

王志强 电话 63852306 手机 13388619985

钟永舫 电话 63891111 手机 63891111

陈建光 电话 63851120 手机 13989886488

吕泉新 电话 63891093 手机 13588803542

赵方玲 电话 63851098 手机 13506815182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沈晔   添加日期:201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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