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笋制品加工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行政村:

一只加工的农产品,关系到一个农业产业的兴衰,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农业支柱产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了深入贯彻市政府4月26日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治理整顿笋制品加工质量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违法行为,现就抓好我镇笋制品加工质量管理作出以下部署:

一、加强培训 5月10日组织全镇农村公共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5月15日前对全镇笋制品加工业主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质量管理要求。

二、上门宣传把《关于进一步规范笋制品生产加工相关事项的通知》(临质发〔2011〕27号)印发、送到每家笋制品加工企业(点),并且公开上墙,督促企业持证(QS)生产、改善条件,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三、开展排查从5月11日开始,由镇食安办牵头,各驻村指导员协助,各村村委会主任负责,对所在村的所有笋制品加工企业(加工点)进行地毯式排查。详细填报登记表,统一报镇食安办。全面掌握笋制品加工企业(加工点)的基本情况,对其生产加工情况进行随时监控。

四、严肃查处积极协助质监、工商等部门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对镇辖区内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加强监控镇食安办从5月上旬开始至6月底,每十天一次对笋制品重点产区进行巡查。各村公共安全员每周巡查本村范围内的笋制品加工生产情况,及时汇报告知重要信息。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沈晔   添加日期:201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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